中華民國97年11月19日圖書館館務會議通過


第一條

國立臺灣師範大學(以下簡稱本校)圖書館(以下簡稱本館)為便利教師利用研究計畫購買之圖書進行研究,特訂定本要點。任何研究計畫(國科會補助之「人文及社會科學研究圖書計畫」除外)補助在案之計畫用圖書,均適用之,但以教授自身研究計畫購買之圖書為限,其他非本人研究計畫圖書及本館館藏之借閱,悉依本館閱覽規則辦理。

第二條

本校教師研究計畫用書購閱程序如下:

  1. 計畫所購圖書由採編組驗收,請依「各單位自行採購圖書(含計畫用書)驗收處理程序」辦理,並填妥「研究計畫用書長期借閱申請單」(有緊急需求者,請填寫「各單位自行採購圖書(含計畫用書)急件申請單」)。
  2. 圖書登編處理後,由典閱組通知教師辦理長期借閱。借閱時請持計畫主持人服務證辦理(若由助理代借,另需助理本人證件及委託書)。
  3. 研究計畫用書借閱期限1年半。使用期限到期仍需繼續使用,得向總館辦理續借一次。
  4. 研究計畫用書使用期限內,本館不接受其他讀者預約。
  5. 研究計畫用書於研究計畫結束或使用期限到期或使用完畢,應送還本館典藏,並由本館將「研究計畫用書」改為「一般圖書」,供眾閱覽。
  6. 借閱細節若有本要點不盡詳盡之處,悉依本館其他相關規定辦理。

第三條

本要點經圖書館館務會議通過後施行,修正時亦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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